國衛辦婦幼發〔2017〕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落實《關于加強母嬰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17〕42號),加強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保障母嬰安全,我委組織制定了《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7年9月22日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規范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是孕產期保健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規范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保障母嬰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和《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制定本規范。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是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懷孕至產后42天的婦女進行妊娠相關風險的篩查、評估分級和管理,及時發現、干預影響妊娠的風險因素,防范不良妊娠結局,保障母嬰安全。
一、工作職責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1.負責在現有孕產期管理制度中強化孕產婦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制訂實施方案。
2.負責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的實施,掌握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狀況,明確重點人群、關鍵環節,及時采取干預措施。
3.負責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的質量控制、評價和監督。
(二)各級婦幼保健機構。
1.掌握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整體狀況,定期分析,提出干預措施和建議。
2.受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定期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
3.負責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上報及反饋。
4.組織開展轄區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業務培訓。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
1.遵照本規范和相關診療規范、技術指南等,開展與職責和能力相適應的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
2.做好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相關信息的采集、登記和統計,并按照要求及時向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報送。
3.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首次建冊的孕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對建冊孕婦進行隨訪管理;對產后42天內的產婦進行風險評估與管理。
4.開展助產服務的二級、三級醫療機構應當對孕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和評估分級;根據評估結果,落實妊娠風險管理。
二、工作內容
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包括妊娠風險篩查、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妊娠風險管理和產后風險評估。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流程圖見附件1。
(一)妊娠風險篩查。
首診醫療機構應當對首次建冊的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篩查(孕產婦妊娠風險篩查表見附件2)。孕產婦符合篩查表中1項及以上情形的即認為篩查陽性。
1.篩查內容。
篩查項目分為“必選”和“建議”兩類項目。必選項目為對所有孕婦應當詢問、檢查的基本項目,建議項目由篩查機構根據自身服務水平提供。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制定實施方案時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調整必選和建議檢查項目。
(1)必選項目:①確定孕周;②詢問孕婦基本情況、現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術史、藥物過敏史、夫婦雙方家族史和遺傳病史等;③體格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血壓,進行常規體檢及婦科檢查等;④注意孕婦需要關注的表現特征及病史。
(2)建議項目:血常規、血型、尿常規、血糖測定、心電圖檢查、肝功能、腎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等。
2.篩查結果處置。
(1)對于篩查未見異常的孕婦,應當在其《母子健康手冊》上標注綠色標識,按照要求進行管理。
(2)對于篩查結果陽性的孕婦,應當在其《母子健康手冊》上標注篩查陽性。篩查機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填寫《妊娠風險篩查陽性孕產婦轉診單》(附件3),并告知篩查陽性孕婦在2周內至上級醫療機構接受妊娠風險評估,由接診機構完成風險評估并填寫轉診單后,反饋篩查機構?;鶎俞t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落實后續隨訪。
(二)妊娠風險評估分級。
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原則上應當在開展助產服務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
1.首次評估。
對妊娠風險篩查陽性的孕婦,醫療機構應當對照《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表》(附件4),進行首次妊娠風險評估。按照風險嚴重程度分別以“綠(低風險)、黃(一般風險)、橙(較高風險)、紅(高風險)、紫(傳染?。?種顏色進行分級標識。
(1)綠色標識:妊娠風險低。孕婦基本情況良好,未發現妊娠合并癥、并發癥。
(2)黃色標識:妊娠風險一般。孕婦基本情況存在一定危險因素,或患有孕產期合并癥、并發癥,但病情較輕且穩定。
(3)橙色標識:妊娠風險較高。孕婦年齡≥40歲或BMI≥28,或患有較嚴重的妊娠合并癥、并發癥,對母嬰安全有一定威脅。
(4)紅色標識:妊娠風險高。孕婦患有嚴重的妊娠合并癥、并發癥,繼續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
(5)紫色標識:孕婦患有傳染性疾病。紫色標識孕婦可同時伴有其他顏色的風險標識。
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結果,在《母子健康手冊》上標注評估結果和評估日期。對于風險評估分級為“橙色”、“紅色”的孕產婦,醫療機構應當填寫《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報告單》(附件5),在3日內將報告單報送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如孕產婦妊娠風險分類為紅色,應當在24小時內報送。
2.動態評估。
醫療機構應當結合孕產期保健服務,發現孕產婦健康狀況有變化時,立即進行妊娠風險動態評估,根據病情變化及時調整妊娠風險分級和相應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冊》上順序標注評估結果和評估日期。
(三)妊娠風險管理。
各級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孕婦妊娠風險評估分級情況,對其進行分類管理。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產婦隱私保護。
1.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綠色”的孕產婦,應當按照《孕產期保健工作規范》以及相關診療指南、技術規范,規范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
2.對妊娠風險分級為“黃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接受孕產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異常,應當盡快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
3.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紅色”和“紫色”的孕產婦,醫療機構應當將其作為重點人群納入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合理調配資源,保證專人專案、全程管理、動態監管、集中救治,確保做到“發現一例、登記一例、報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和“紅色”的孕產婦,要及時向轄區婦幼保健機構報送相關信息,并盡快與上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共同研究制訂個性化管理方案、診療方案和應急預案。
(1)對妊娠風險分級為“橙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有條件的原則上應當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
(2)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紅色”的孕產婦,應當建議其盡快到三級醫療機構接受評估以明確是否適宜繼續妊娠。如適宜繼續妊娠,應當建議其在縣級及以上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接受孕產期保健服務,原則上應當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分娩。
對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而不宜繼續妊娠的孕產婦,應當由副主任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進行評估和確診,告知本人繼續妊娠風險,提出科學嚴謹的醫學建議。
(3)對妊娠風險分級為“紫色”的孕產婦,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相關要求進行管理,并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
(四)產后風險評估與管理。
醫療機構在進行產后訪視和產后42天健康檢查時,應當落實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有關要求,再次對產婦進行風險評估。如發現陽性癥狀和體征,應當及時進行干預。
三、質量控制
(一)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質量控制,定期檢查、督導和評價,并進行通報。
(二)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本規范,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轄區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質量控制方案并組織實施。每年至少進行1次工作督查。
(三)各級婦幼保健機構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轄區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的質量控制,提出改進措施。每年形成報告報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四)各級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本規范,建立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定期進行自查,接受相關部門的質量控制,并落實整改措施。
附件:1、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與管理工作流程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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