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基層發〔2017〕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規范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我委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進行了修訂,修改完善了有關內容,精簡了部分工作指標,經商財政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形成《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以下簡稱《規范》)?,F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請參照執行。
各地要及時對《規范》進行培訓,組建培訓師資隊伍,加強培訓管理,改進培訓方式,注重培訓效果考核,做到基層人員應培盡培,服務內容應會盡會,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合格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附件: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pdf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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